为了树立现代教育观念,探索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,提高教学效果,保证教学质量,特实行各教研室定期进行集体备课制度。
一、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,不得无故缺席。
二、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,或由教研室主任授权其他任课教师召集和主持。
三、每门课在每学年大面积上课学期,集体备课不少于五次。无集体授课的学期,集体备课不少于两次。
四、集体备课实行分工承担原则,做好有准备的中心发言。
五、教研室主任指定专人作好备课记录。
上一条: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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