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,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,经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研究,并报学院党委备案,确定苑莹等3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)。在公示期内,党内外群众如有意见,请以真实单位、姓名,用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。受理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学院党委办公室电话号码是0431-85716969、85717361。
中共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委员会
2023年10月31日
上一条:关于确定刘鑫睿、张宁2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下一条:关于拟将李彦锦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
版权所有: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-App Store下载 吉ICP备05002091号-1